四川籍打工仔冷星根在常平一家毛织厂工作。在劳动部门调解下,他如愿拿到了与妻子的工资。谁知两天后,他便被4人持刀砍成重伤,至今睡在医院重症监护室。家属称,工厂老板支付工资时曾放言“你们拿这些钱,不得好死”,怀疑凶案是其指使人所为。(《南方都市报》12月16日东莞读本)
尽管工厂老板报复伤人的结论尚未被警方证实,那只是一个程序的问题,但我想每个人心里早就有了清楚的结论。类似的事件,在民工讨薪维权的过程中早已是屡见不鲜,以至于让人麻木甚至充耳不闻了。我们这个社会当然还不能说是一个完全的强盗的社会,但是强盗的逻辑却完全不缺少市场。打工出卖劳动力挣钱,本来是劳资双赢的事,企业支付报酬也是天经地义的事。但是,总有企业敢于明目张胆地拖欠工资,或者竟至于你敢讨要工资我就给你点颜色看看。如果说社会还没有到黑白颠倒的地步,只能说强盗逻辑在个别领域个别地方还是根深蒂固。
千万不要把一个具体的事件孤立地来看,似乎这样的黑心老板就一定就必然是极少数,以为解决了一个个案就是真正维护了民工权益,就真的能够震慑其它有类似强盗思维的企业老板们,就已经完成了改善民工生存环境的艰巨任务。这样的自信无异于是掩耳盗铃。我早就说过,珠三角存在严重的区域性选择执法。有个别地方和镇区甚至还完全处在新《劳动法》颁布之前的状态,根本视国家的相关法律如无物。为什么会造成这样的状况,一是严重的地方保护主义,为了留住企业暗地里给企业大开方便之门;二是本地老板挟天子以令诸侯的霸道和戾气在很多地方仍然占据着统治地位。现在,即便是在新《劳动法》已经施行一年多以后,法律程序还是无法抵挡无处不在的关系网。这张网,是官商勾结的一张网,是地方垄断排外的一张网,是地方势力将国家法律当做杂烩菜乱炖的一张网。
当然,我们毫不怀疑公平和正义的社会力量的存在,正如在本案中,村里的劳动服务站帮助对问题进行了调节。但是,我们绝不能忽视,任何一个企业老板的强盗逻辑都一定是会有出处的。首先我们要注意到强盗逻辑的继承性,它不仅有出处,而且将传授甚至强制影响一批人。其次我们应该注意到该企业所处的一个大环境,强盗逻辑极有可能是在一定范围内的“常态”。我们可能会提出疑问,在这样的地方民工为什么没有出现集中的反抗和投诉。这并不奇怪,社会的调节能力往往掩盖一切。和谐能够达到平衡,恐怖同样会达成另一种平衡,只是规则不同而已。重庆的打黑风暴,说到底也只是在改变社会平衡的规则而已。
恶意欠薪,强盗逻辑,绝不只是个案,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们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力量,并且运用的是最适合自己的生存法则。这种法则的实质就是力量对比的法则,是大鱼吃小鱼弱肉强食的法则。他们之所以能够生存,只有一条出路,那就是豢养权力从而与权力共同瓜分带血的利益。所有这一切,正是依法维权频遭报复的最深层的原因。
我们依法惩治了一个黑心的企业老板,当然也算是大快人心,但其实对整体而言,我们只是踩掉了壁虎的尾巴而已,尾巴不久还会长出来。若想真正解决依法维权频遭报复的难题,打蛇唯有打七寸,需要地方政府好好反省。我向来固执地认为治标不治本其实往往只是做给别人看的表面功夫,说到底难逃愚民的嫌疑。为什么,打破地方保护主义,防止地方政府部门成为本地老板的看家护院甚至打手,都是在打自己的七寸啊,难度可想而知。
一家之言,说说罢了。